各位老师: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49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级科研项目辅导员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及以前校级科研项目辅导员专项可参加结题验收。
二、结题材料
(一)《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二)《内江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已盖章)或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三)《内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金决算表》;
(四)经费使用明细表(从财务系统打印带水印明细);
(五)项目总结报告;
(六)成果复印件等。
二、材料报送
(一)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后,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二)报送要求:2025年5月16日前,项目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报送至学工部刘洋(地点:行知楼A225室)。
四、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项目负责人,已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师院发〔2021〕143号)规定,办理项目经费结账手续。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