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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公告

【通知】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江师范学院 发布日期:2024/12/1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工作安排,按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22〕6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建设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项目。

(二)延期的项目。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验收报告》;

2.《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任务书》(已盖章);

3.依托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教材项目提供出版教材;课程项目必须在网站建课运行并提供链接、账号和密码(混合式课程、优秀通识课、慕课必须在智慧树或者其他平台运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必须在内江师范学院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课并运行);

4.其他材料(选择性提供)。

(二)材料报送

材料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既定目标任务后,按照上述结题材料顺序准备一式一份(为了美观、严谨等,材料建议胶装)。

报送要求:2025年2月24日前,项目结题材料由各二级单位集中统一报送至教务处A318教学研究与发展科。项目负责人于2月24日下午18:00前在https://f.wps.cn/g/V7yKqCj6/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结题材料(PDF版或WORD版)。

三、其他事项

(一)已经申请延期的项目,本次不予再次延期,仍无法按时完成建设的项目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本年度期满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延期,若因故确实无法完成建设的项目需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延期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提交教务处审批,同意后,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期报告,包括延期原因、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学校将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前校级教改项目予以清理。

联系人:刘丽刚

联系电话:2342950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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